长江引航中心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长江引航中心信息公开服务,我中心编制了《长江引航中心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长江引航中心及所属引航站是长江引航中心信息公开人,需要获得相关信息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长江引航中心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包括:
  1、长江引航中心机关及所属引航站的机构设置、机构职能、领导简介、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情况;
  2、引航管理有关法规;
  3、引航申请程序、条件及相关资料;
  4、长江引航中心服务承诺、服务规范;
  5、长江引航中心项目招投标情况;
  6、引航规费征收项目、依据、许可证、标准;
  7、长江引航中心人才招聘情况;
  8、长江引航中心廉政制度建设情况;
  9、投诉、举报、信访、依申请公开的途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以及长江引航信息公开人认为可以公开的其他信息。
  主动公开信息详见《长江引航中心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我中心主要采取以下三种公开方式。
  1、长江引航中心网站。
  网站网址:http://www.cj-pilot.com.cn
  2、各引航站信息公开栏。
  同时还采用以下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1、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
  2、新闻发布会;
  3、《长江引航》杂志、便民手册等;
  4、其他适当方式。
  (三)公开时限
  信息在形成或变更后,我中心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形成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我中心网上公开的信息,政策法规类和机构职能类等信息在有效期内保留,其它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为一年。超过保留期限的信息,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向我中心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我中心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公开范围
  依法属于我中心公开范围、且未列入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可以根据申请予以提供。
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我中心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可以予以公开。
  (二)受理机构
  我中心受理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长江引航中心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长江引航中心办公室)。
长江引航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510-86848809,传真号码:0510-86824246,通信地址:江阴市文化西路40号,邮政编码:214431,电子邮箱地址:master@cj-pilot.com.cn。
  (三)提出申请
  申请人应当填写《长江引航中心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复制有效,可在受理机构领取,也可在我中心网站下载。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在我中心信息公开网站上直接填写《长江引航中心信息公开申请表》并确认发送。申请信息到达网站服务器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2、通过电话、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信函、电报、传真到达申请受理机构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到我中心指定的信息公开受理地点,当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我中心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四)申请处理
我中心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在15个工作日内根据以下情况予以书面答复。
  要件不完备的申请将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全部告知错漏事项,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我中心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则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申请获取的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获取的信息依法不属于我中心公开范围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公开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名称。
  我中心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我中心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监督和保障
  (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长江引航中心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长江海事局办公室举报。
长江海事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27-82422242,地址:湖北省武汉市解放大道1525号,邮政编码:430016。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长江引航中心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提交途径:长江引航中心纪检监察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0-86848820,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文化西路40号,邮政编码:214431。
  长江引航中心行政诉讼受理法院是江阴市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510-86822428,地址:江阴市澄江中路5号,邮政编码:214400。